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安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拟对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交管大队新建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及梅子铺派出所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预算审核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及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此次谈判。
一、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交管大队新建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及梅子铺派出所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
二、采购人名称:安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 址: 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7号
联系人:叶星 联系方式:0915-3230129
三、采购内容和需求:
项目内容:四层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新建轻钢龙骨隔墙、石青板吊顶、大理石服务台、定制文件框,屋面防水拆除及重做、块料地面铺设、块料墙面、乳胶漆墙面、断桥铝窗户新做、卫生间洁具、强弱电等。送审金额:259.86万元。
项目用途: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交管大队新建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及梅子铺派出所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预算评审。
采购预算:5000.00元。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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