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要求及人员配备(不少于 80 人) (一) 项目管理与综合服务工作( 4 人) 。 1. 人数 4 人,其中:项目经理 1 人;内勤 1 人;会务服务员 2 人。 2. 人员要求: ⑴ 项目经理:男女不限,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有从事本岗位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虚心接受业主的监督、建议、评价,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改进;有较强的管理和沟通能力。(需提供如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⑵ 内勤和会务服务员:女, 45 岁以下,身高 1.65 米以上; 政审合格,形体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上岗前需由甲方确认(应具有健康证,原件备查)。 3. 职责范围:负责与各业主单位沟通及日常项目工作安排、管理、培训、考勤及各点位监督管理与各级会议服务保障等方面工作和临时性保障工作。 4. 管理标准: ⑴ 维护业主利益和形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⑵ 物业管理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⑶ 业主对物业管理满意率达到 95% 以上。 (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 9 人)。 1. 保洁员 9 人。其中:局机关 5 人、五爱市场管理办 2 人、事业服务中心 2 人。 2. 人员要求:女性,年龄 45 岁以下,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 3. 职责范围: ⑴ 负责日间办公楼内外、走廊、卫生间、楼梯踏步台阶、墙裙、卫生桶、电梯前室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⑵ 负责会议室、活动室、接待大厅的卫生清扫工作。 ⑶ 负责庭院卫生清洁及楼内外花卉养护管理工作。 ⑷ 负责门前三包卫生清扫工作。 4. 管理标准: ⑴ 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无污渍。 ⑵ 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⑶ 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⑷ 服务文明、规范、准时。 (三)服务区域的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服务工作( 3 人)。 1. 人数 3 人。其中:维修工 2 人、司炉工 1 人。 2. 人员要求: ⑴ 维修工:男性,年龄 55 岁以下,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备查),能熟练操作维修所有设备,具备多面技术能手。 ⑵ 司炉工:男性,年龄 55 岁以下,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持有司炉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维修所有设备,具备多面技术能手。 3. 职责范围: ⑴ 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日常电气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⑵ 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上、下水的日常维修与保养工作。 ⑶ 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办公家具、门、窗等设施的日常维护、检修工作。 ⑷ 司炉工负责锅炉运行供暖和维修及保养工作。 4. 管理标准: ⑴ 甲方对综合维修服务满意率达到 95% 以上。 ⑵ 报修处理及时率 100% (其中:中、小问题 24 小时内解决,急修: 2 小时内解决)。 ⑶ 日常维保计划实施率 100% 。 (四)公共秩序安全维护及安全保卫服务( 25 人)。 1. 人数 25 人。其中:局机关更夫 3 人、秩序维护员 4 人;外派科级所队更夫 17 人;事业服务执法中心更夫 1 人。 2. 人员要求:男性, 55 周岁以下,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身体身心健康、责任心强,能够掌握日常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具有处理应急事件的反应能力。 3. 职责范围: ⑴ 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⑵ 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日常使用设备设施故障报告及简单处理工作。 ⑶ 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建筑设施的日常巡查、检查及单位工作生活秩序维护工作。 4. 管理标准: ⑴ 甲方对公共秩序维护及安全保卫服务满意率达到 95% 以上。 ⑵ 报巡查检查故障处理及时率 100% 。 ⑶ 日常维保计划实施率 100% 。 (五)食堂伙食供应工作( 32 人)。 1. 人数: 32 人。其中:局机关食堂厨师长 2 人、水案 2 人、面案 2 人、勤杂 2 人;五爱市场管理办食堂厨师 2 人、水案 2 人、面案 2 人、勤杂 1 人;外派科级所队小食堂厨师 17 人。 2. 人员要求: ⑴ 厨师长:男性,年龄 55 岁以下,身体健康,从事本岗位 3 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持有中级烹饪证书。 ⑵ 面案:男女不限,年龄 55 岁以下,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从事本岗位 3 年以上工作经验,能制作各种面点,有相关工作经验。 ⑶ 勤杂:女性,年龄 45 岁以下,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从事本岗位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3. 职责范围: ⑴ 负责各品目机关食堂不同的用餐要求,提供伙食供应服务工作。 ⑵ 负责机关食堂每周菜品出品、食材验收、库房管理、原材料配料、成本控制及核算管理等。 ⑶ 负责食堂加工设备及其它设施(不含排油烟系统的专业清洗)的卫生管理。 ⑷ 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⑸ 配合甲方对食堂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监督。 ⑹ 负责临时性用餐服务工作。 4. 管理标准: ⑴ 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⑵ 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确保绝不发生因食品、卫生等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映事件。 ⑶ 餐饮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按规定做好每年的体检。 ⑷ 每季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及时调整服务方案,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⑸ 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 100 %,工作人员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 100 %,测评满意率 90 %以上。 (六)司机服务工作( 7 人)。 1. 人数 7 人。其中:局机关业务科室执法检查用车服务保障司机 4 人,外派所队日常监管执法用车服务保障司机 3 人。 2. 人员要求:男性, 55 周岁以下,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身体身心健康、责任心强,能够掌握日常执法用车基本常识;具有处理应急事件的反应能力;驾驶证准驾车型 C1 以上。 3. 职责范围: ⑴ 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日常执法用车保障服务工作。 ⑵ 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日常执法用车检修保养维护工作。 ⑶ 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执法用车管理制度落实工作。 ⑷ 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执法用车临时性保障工作。 4. 管理标准: ⑴ 甲方对司机保障服务满意率达到 98% 以上。 ⑵ 报修检查故障处理和日常维保计划实施及时率 100% 。 ⑶ 司机月出勤率达 97%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