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开标前,无人投标,本次招标流标。
建工三建安装公司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平路院区4号病房楼主体恢复及加固改造项目卫生洁具标段1采购公告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询价函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平路院区4号病房楼主体恢复及加固改造项目卫生洁具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 。本报价表经报价单位盖章后生效。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平路院区4号病房楼主体恢复及加固改造项目卫生洁具
招标编号:ACEG-202505301001
项目地址:项目概况: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平路院区4#病房楼加固改造及室外设施维修项目,位于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与荻港路交口,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总建筑面积8793.18㎡,地上建筑面积8533.18㎡、连廊建筑面积260㎡。包含地上主体工程,钢结构连廊、室内外装饰、安装工程,场区内土方、原建筑物的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绿化苗木、景石迁移、燃气管道迁移恢复、室外工程等附属工程。
二、报价单位资格:
1、投标人资格要求:营业执照、基本账户证明。
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卫生洁具1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附相关合同复印件,并附对应业绩不低于一次的合同发票或银行转账记录),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3、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采购文件中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2)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4、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中标单位的结果无效。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租赁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 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计划工期:50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23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控制价(含税):259007.30元,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6、附件一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类似合同业绩复印件及对应合同发票或银行转账记录(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验收标准:合格。
8、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9、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10、其它要求:1、投标产品需满足图纸设计及规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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