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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楼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 2024-05-27
公告信息
(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楼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楼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2-00112
项目名称: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楼物业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69,857.00
最高限价(元):469,857
采购需求:

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 : 二年

履约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每月支付相应价款。

三、 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技术需求:

本次招标不再分品目,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全部均投,不得再行拆分,对于拆分的报价将拒绝接受。

本项目拦标价: 469857.00 元(一年服务费),投标人报价超过拦标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项目报价为 12 个月的费用,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产生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其中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沈阳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社会统筹五险不得低于沈阳市现行企业最低缴纳标准。

一、项目概述

采购地点及范围:和平区和平南大街中兴二巷 9 号,沈阳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楼。

二、主要岗位人员要求( 9 人)

1. 项目经理( 1 人)

要求: 35-50 周岁,具有 3 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精通物业管理组织运作实施,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执行能力,有较高的领导管理水平、爱岗敬业,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协助采购人完成一定的文件归档等工作。

2. 保洁( 2 人)

要求: 5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及其它疾病,责任心强,动作利落,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素养佳,熟悉保洁工作制度及流程。

3. 厨师( 1 人)

要求: 57 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及其它疾病,责任心强,具有 3 年以上餐饮服务管理经验。

4. 面案( 1 人)

要求: 5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及其它疾病,责任心强,具有 3 年以上餐饮服务管理经验,能熟练制作各种面点。

5. 食堂勤杂( 1 人)

要求: 55 周岁以下,有 2 年以上餐厅服务工作经验,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五官端正。

6. 保安( 2 人)

要求: 55 周岁以下,身高 1.75 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 有保安证。

7. 更夫( 1 人)

要求: 60 周岁以下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 有保安证。

三、物业服务委托事项范围

(一)卫生保洁

1 、负责大楼公共区域、庭院、道路、电梯轿箱、电梯间、房屋公用走廊、楼梯安全通道、大厅、天台、天棚、墙壁、门窗、室内玻璃、公共卫生间、牌匾、室内外灯具装饰物等全天候卫生清洁。

2 、根据甲方要求清扫会议室及部分办公室卫生。

3 、负责每日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4 、负责办公家具、地板、大理石地面、墙面、地毯保洁养护工作。

5 、负责卫生消杀(消杀物品由采购人负责)。

6 、负责冬季庭院内、外除雪。

7 、负责浴室保洁清扫工作。

(二)安全保卫

1 、负责来访人员安全检查工作及办公区域 24 小时公共秩序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2 、负责门卫 24 小时值班室值班及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引导等工作。

3 、负责全天候安全巡查,纠正违规行为,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维护办公楼正常办公秩序。

4 、负责日常对监控系统的监测、维护、管理,以保障监控系统长期、可靠、有效地运行。

(三)餐饮服务管理

1 、负责提供餐饮服务,符合相关规定,为每日早、午两餐提供用餐保障。

2 、负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餐饮保障。

3 、负责物品验收、库房管理、原材料的配料、菜品的出品服务。

4 、负责食堂加工设备及其它设施的卫生管理。

5 、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6 、负责食堂卫生清扫工作。

(四)其他管理

1 、维护采购人利益和形象,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

2 、所有物业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3 、采购人对物业公司的满意率达到 95 %。

四、 物业服务管理标准及要求

(一)卫生保洁

制订详尽具体、明确的各部位保洁操作规范,严格按照预定清洁标准及作业频度操作,并建立督查、补洁制度,实行工作日全天候保洁管理。

1 、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工作责任制度,各保洁区域设专职保洁人员,制定详尽具体、明确的各部位保洁操作规范,严格按照保洁标准及作业规定操作,并建立督查、补洁制度,实行全工作日保洁服务。

2 、保持办公楼内环境清洁,无乱贴、乱画,大厅、各通道、各步行梯、安全通道、天棚、墙壁、门窗、室内外玻璃、电梯及电梯间、办公室、会议室、公用卫生间、牌匾、装饰物等保持洁净;场地内无纸屑、烟头等废弃杂物,内墙面无污染。具体如下:

外围及周边道路: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明沟、窨井内无杂物、无异味;各种标示标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路灯表面干净无污渍。

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地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有金属光泽;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中央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无积尘。

会议室、接待室:地面、墙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天花板、风口目视无灰尘、污渍;桌椅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楼梯及楼梯间:梯步表面干净无污渍,防滑条(缝)干净,扶手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

公共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表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各种隔断表面干净,无乱写乱画,金属饰件表面干净,无污迹,有金属光泽;墙壁表面干净,天花板无污渍、蛛网;风口或换气扇表面干净无积尘;门窗表面干净,窗台无灰尘;玻璃干净无水渍;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废纸篓杂物超过 2/3 应及时倾倒,卫生间内空气流通并且无明显异味。

电梯及电梯厅: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操作面板无污迹、无灰尘、无印迹,地面干净,空气清新、无异味;电梯凹槽内无垃圾无杂物,按钮表面干净无印迹;扶梯踏步表面干净,扶手表面干净无灰尘、污渍,玻璃表面干净、透光性好,不锈钢光亮无尘;梳齿板内无杂物、污渍;厅内地面干净、有光泽。

电器设施:灯泡、灯管、灯罩无积尘、无污迹。装饰件无积尘、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积尘、无明显污迹。

垃圾桶及果皮箱:桶、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无痰迹,烟灰缸内烟头不应超过 3 个,垃圾内垃圾不应超过 2/3 ,内胆应定期清洁、消毒。

设备机房、管道、指示牌、消防设施: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无积尘、目视无蜘蛛网、无明显污渍、无水渍;指示牌、广告牌无灰尘、无污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监控摄像头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斑点。

3 、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4 、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确保表面光洁、无污渍。

5 、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

6 、对保洁管理满意率达 95% 以上;卫生清理、垃圾清运及时率 100%

(二)安全保卫管理

1 24 小时门禁管理:礼貌接待前来办事人员,按规定对外来人员持有效证件登记后予以放行。制止在门口随意停车、人员聚集、拦截车辆等行为,对蓄意闹事者坚决劝阻,确保办公秩序良好。

2 24 小时巡查管理:制定合理的巡查路线和巡查制度,巡查以安全保卫为主,纠正违规行为,排除不安全因素,同时兼顾设备运行和环境卫生状况。

3 、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制订针对采购人特点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有针对性制订对火灾、漏水、盗窃、意外治安事件、骚扰采购人秩序、重大设备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预案,并做必要演练。一旦发生案情时,应果断、及时、妥善地处理,努力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点。

(三)餐饮服务管理

1 、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2 、所有餐厅服务人员均须具有健康证。

3 、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4 、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制定周营养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的热量。做好食堂每日早、午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的品种、数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

5 、每季度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6 、按要求做好各类会议用餐、工作接待、节假日加班、备餐的餐饮保障。

7 、按季节提前做好各类蔬菜的腌制、储存工作,合理控制成本。

8 、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 100 %;通过满意度测评就餐人员满意率达 90 %以上。

(四)其他职责

1 、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像,不得借采购人名义做虚假和不实的宣传。

2 、根据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人。

3 、保持同采购人各管理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人的意见,接受采购人的提议、监督和指导。

4 、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劳务人员,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将新录用人员的自然情况书面向采购人通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5 、及时调整不适合继续为采购人服务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

6 、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实施岗前及岗位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体检。

五、其他要求

1 、中标单位的派驻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劳动争议或任何人身伤害均与采购方无关,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2 、中标供应商所有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禁止进入及动用与基本工作无关的区域及物品。

3 、中标供应商每年须组织员工进行体检,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并且必须符合采购人的环境及工作要求。

4 、所有人员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购买意外险。

5 、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人民币),包括员工工资及社会五险、 医疗大额、员工体检费、服装费、管理费、加班费(包含延时费和节假日加班费)、福利费、残疾人保障金、 税金等所有费用。

6 、物料费用及服务人员午餐由采购人承担。

六、服务

中标后需在签订合同后 24 小时内必须到岗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工作正常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03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广州街72号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数字认证(CA认证)证书、电子设备进行解密,或开标现场远程解密,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 址: 中兴二巷9号
联系方式: 024-83973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广州街72号
联系方式: 024-22876470
邮箱地址: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红霞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政府采购事业部
电 话: 024-22876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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