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兰溪市永昌街道新区330国道北侧房地产的变卖公告
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3月25日10时起至2023年5月24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兰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VMiNjn&user_,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变卖对象为朱某某所有的位于兰溪市永昌街道新区330国道北侧房地产,建筑面积814.7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95.54平方米,财产范围为变卖对象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含室内固定装修、未经登记建筑、房屋正常使用不可分割的共用设备设施及房屋所有权人合法享用的相关权益,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拍卖成交后1个月内交付(详见评估报告)
二、权益状况:
(1)土地权益状况
变卖对象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兰国用(2004)第105-2367号,土地使用权人朱某某,用途为商业服务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195.54平方米,终止日期2037年8月22日。(记事记载:该宗地土地用地分为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其中商业用地土地分摊面积48.8平方米,使用期至2037年8月22日终止;住宅用地分摊面积为146.74平方米,使用期至2047年8月22日终止。)
(2)建筑物权益状况
变卖对象房屋所有权证号030000253,房屋所有权人朱某某,房屋总层数5层,所在层1-5层,建筑面积814.76平方米,混合结构,用途为综合,登记日期2006年8月23日。
(3)他项权利状况
根据《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记载,变卖对象已抵押,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浙(2019)兰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751号,抵押方式为最高额抵押,被担保债权数额350万元,债务履行期限2019年3月27日起2021年3月26日止,抵押权利人兰溪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4)查封情况
根据《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记载,变卖对象已被兰溪市人民法院查封。
三、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
坐落:兰溪市永昌街道新区330国道北侧。
土地使用权面积:195.54平方米。
四至:东至叶绍洪,南至330国道,西至道路,北至陈小春。
土地形状:较规则。
地形地势:平坦。
土壤地基:良好。
土地开发程度:完成五通一平,水、电、供排水接入市政管网。
(2)建筑物实物状况
坐落:兰溪市永昌街道新区330国道北侧。
建筑物结构:混合结构。
楼层:1-5/5。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814.76平方米,屋顶另建有未经登记建筑。
设施设备:水、电、卫等设施齐全。
房屋使用状况:自用。
建筑时间:2005年。
维护状况:整体维护状况良好。
户型布局:垂直式房屋,布局合理。
室内装修:1层地砖、水泥地面,墙面及天棚刷白,部分石膏板吊顶,2-4层水泥、地砖地面,墙面及天棚刷白,卫生间地砖地面,墙砖墙面,5层地砖地面,墙面刷白,天棚石膏板吊顶,卫生间地砖地面,墙砖墙面,天棚塑扣板吊顶,花岗岩楼梯,不锈钢扶手,铝合金窗,安装有卫生洁具、固定柜子,胶合板门、卷闸门等。
生效判决文书:(2022)浙0781民初952号
起拍价:236万元,保证金:24万元,加价幅度:0.8万元及其倍数。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报名进行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由农润公司统一安排,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拍自助预约。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六、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相应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具体详情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后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交易税费。出卖人应承担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过户,未向本院提交垫付出卖人税费票据申请退费的,本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人应缴金额,经审核无异后将税款直接划付税务机关。因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可能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的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延迟过户产生的滞纳金及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不动产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新户难以迁进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拍人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须符合本公告第二条关于竞买人条件的规定),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3月21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至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竞拍。
十二、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228580799904208440),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五、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兰溪市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展示看样: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拍自助预约。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4009288512;0579-88920392
法官咨询电话:0579-88927238。
举报监督电话(监察室):0579-88927293。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8号;
兰溪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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