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烟草有限公司天桥营销部办公楼9、10楼卫生间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山东济南烟草有限公司天桥营销部办公楼9、10楼卫生间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济南烟草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JN-G-1-25-003;HYHA2025-3124
2.招标范围:山东济南烟草有限公司天桥营销部本部驻地9、10楼在下水管破裂,便池堵塞,防水老旧,通风差等较多问题。现需拆除天棚面龙骨饰面、砖砌体、隔断隔墙及卫生洁具、木门窗等,粉刷卫生间墙面、地面,吊顶天棚施工,安装装饰灯、排气扇、洗脸盆、大小便器、洗涤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最高限价:人民币16.62万元(含税),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工期:计划工期90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资金、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保障能力。
3.2投标人应持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如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以上)。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打印后由本人签名)。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自行查询,招标代理公司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自2022年10月1日到招标代理公司查询之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自2022年10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8投标人未被山东济南烟草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可采用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形式获取两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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