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洁具

保标招标 > 卫生洁具 > 招标信息 > 奇台县民主路闲置资产作为党政机关13家单位办公用房整改搬迁维修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奇台县民主路闲置资产作为党政机关13家单位办公用房整改搬迁维修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5-07-24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奇台县民主路闲置资产作为党政机关 13家单位办公用房整改搬迁维修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6523252507210046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奇台县民主路闲置资产作为党政机关 13家单位办公用房整改搬迁维修项目 已由 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奇发改项目〔 2025〕81号、奇发改项目函〔2025〕9号和奇发改项目〔2025〕8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奇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奇台县民主路闲置资产作为党政机关 13家单位办公用房整改搬迁维修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奇台县民主路原犁铧尖派出所、法院办公楼、老武装部办公楼、幸福社区办公楼、奇台镇孵化基地办公楼。

2.1.2建设规模:维修奇台县民主路闲置房产总建筑面积11330.34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电暖和供热及消防管网维修、更换门窗、安装扶手、门洞封堵、隔墙隔断、制作暖气包罩和窗台石、室内吊顶、地面铺装、安装踢脚线、墙面粉刷、屋面防水、灯具安装、卫生间维修和洁具更换、围墙、外立面改造等工程。

2.1.3 总投资额:840万元(本项目控制价为7937932.11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总工期65天(日历日);其中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日历日)(完成施工图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1.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现行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书的约定。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7其他:本次招标控制价:工程总承包最高限价:7937932.11元,其中工程设计费:12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7324532.11元;其中暂列金额:493400元;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费用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列金额等组成。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指导施工全过程)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和保修的全部总承包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相关费用。施工图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2.2施工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全部施工内容。

2.2.3工程管理包括: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与本项目相关的检验检测及费用、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直至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2.4采购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需本单位注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任何职务。

(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4)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cjzwfw.cn/cjggzy/)上信息登记的人员。

( 5)若施工负责人符合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4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3.4.1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3.4.2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已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经理。

3.5.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施工负责人。

3.5.3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设计负责人。

3.6 财务要求: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报表。

3.7 其他人员要求:

( 1)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建筑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 2)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施工人员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人;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测量员:2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试验员:1人;预算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其中:标准员、试验员、预算员、劳务员可以兼职,每人兼职不超过1项。

【以上人员需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岗位人员需取得省或自治区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对应岗位资格证书;附对应人员的岗位证,测量员若无岗位证书,可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提供岗位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提供近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退休证明。

②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但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除本工程外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

③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或设计单位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9 信誉要求:

3.9.1 信誉基本要求:

(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2022年8月13日起至2025年8月13日止。

(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9.2 信誉其他要求:

(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4、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 2022年8月13日起至2025年8月13日止。

3.10 其他要求:

3.10.1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上信息登记的人员。

3.10.2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


尊贵的用户您好,以上正文后半部分为隐藏内容,完整详情请咨询客服:18995537323(同微信)

更多商机详见官网:https://www.gov-bid.com/ <-------点击跳转至官网

文章推荐:

济南局集团公司2025年青岛动车段济南东所机械师公寓楼卫生间设施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25lxgc-140)

赤壁市蒲纺职教中心项目b6-1#、b6-2#、b6-3#楼土建及精装修水电清包工程(第二次)遴选公告

东平县银山镇派出所便民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工程履约采购(二次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2025)闽0881破12号龙岩市梓龙环保餐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