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G2025-31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东十二、西十四学生宿舍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东十二、西十四学生宿舍维修工程(项目编号:JG2025-3113)于2025年7月9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
一、招标公告 | |||||
1 | 招标公告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第13点 | 13、本项目属于部分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可选①或②: ①将合计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16%的采购份额工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型企业承接,同时将合计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24%的采购份额工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承接。 ②将合计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40%的采购份额工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承接。 (2)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将合计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24%的采购份额工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承接。 (3)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可独立参与本工程投标,对分包不作强制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格式2。 | 13、本项目属于部分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承诺中小微型企业累计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型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 (2)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承诺中小微型企业累计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型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 (3)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独立参与本工程投标,对分包不作强制要求。 注:1.大型企业及中型企业须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格式2;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格式2。 | ||
二、招标文件 | |||||
1 |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 的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的项目35 分包内容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经招标人书面批准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经招标人书面批准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工程约定如下: 1.承包人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累计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最终比例以发包人审核确认为准),拟分包的中小微型企业与承包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承包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最终比例以发包人审核确认为准),拟分包的小微型企业与承包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承包人属于小微型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 ||
2 |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 的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的 条款号:11.2—现文(14) | (1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 (1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如有) | ||
3 |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 的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的 条款号:31 | 31.其它费用 31.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和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审核费: 31.1.1中标人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按下浮20%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且不足人民币5000元的按人民币5000元收取; 31.1.2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缴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1.1.3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缴费信息,向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缴纳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审核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审核费以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费作为基数下浮20%进行计取(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费将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42号文规定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后)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法下浮14%后乘以专业工程系数1.5进行计取)。 | 31.其它费用 31.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和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审核费: 31.1.1中标人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按下浮20%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且不足人民币5000元的按人民币5000元收取; 31.1.2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缴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1.1.3相关费用详见合同条款。 | ||
4 | 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的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序号14--须审查的资料 |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可选①或②: ①将合计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16%的采购份额工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型企业承接,同时将合计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24%的采购份额工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承接。 ②将合计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40%的采购份额工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承接。 (2)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将合计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24%的采购份额工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承接。 (3)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可独立参与本工程投标,对分包不作强制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格式2。 |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承诺中小微型企业累计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型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 (2)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承诺中小微型企业累计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型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 (3)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独立参与本工程投标,对分包不作强制要求。 注:1.大型企业及中型企业须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格式2;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格式2。 | ||
5 | 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的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 ||
6 | 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 | ||
本项目原定的招标公告发布、投标登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解密、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开技术经济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作相应调整。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公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日期:2025年 7 月 日
附件一
附表四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项目管理机构 | 82 |
|
1.1 | 技术负责人 | 15 | 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达到8年(含8年)或以上的,得15分; (2)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达到6年(含6年)至8年(不含)的,得10分; (3)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达到4年(含4年)至6年(不含)的,得5分; (4)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达到2年(含2年)至4年(不含)的,得2.5分; (5)其余不得分。 注:本项最多得15分。 |
1.2 | 安全负责人 | 15 | 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类别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得5分; 2、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0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 注:本项最多得15分。 |
1.3 | 造价负责人 | 10 | 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2.5分; 2、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含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5分;具备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2.5分; 注:本项最多得10分。 |
1.4 | 质量负责人 | 12 | 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 (1)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2分; (2)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6分; (3)其余不得分。 注:本项最多得12分。 |
1.5 | 现场答辩 | 30 | 评标委员根据以下几个方面对投标人现场答辩的情况进行评分: (1)现场答辩代表为项目负责人得5分,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得3分。 (2)陈述现场勘察情况以及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优:能够完整且有针对性地陈述现场勘察情况,且针对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因素及施工环境有一定了解的,得5分; 良:对现场勘察情况的陈述缺乏完整性或针对性,或者对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因素及施工环境了解一般的,得3分; 中:对现场勘察情况的陈述缺乏完整性或针对性,且对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因素及施工环境了解一般的,得1分; 差:未对现场勘察情况进行陈述或者对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因素及施工环境不了解,得0分。 (3)对项目施工组织的重点、难点分析(包括工期保障、质量管控、安全生产保障、校园环境扰动控制、材料与渣土运输等)及应对措施的陈述: 优: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具有针对性,能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特点陈述,对重点、难点工序的分析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具体、合理,得5分; 良: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缺乏针对性,或重点、难点工序的分析及相应的处理措施一般,得3分; 中: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具有针对性,且重点、难点工序进行分析及编制相应措施一般,得1分; 差:未对项目施工组织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进行陈述,得0分。 (4)对本工程人员、设备投入计划的陈述: 优:有完整的人员、设备投入计划,且人员、设备的投入具有项目的针对性和合理性的,得5分; 良:人员、设备投入缺乏完整性,或者人员、设备的投入缺乏项目的针对性或合理性的,得 3分; 中:人员、设备投入缺乏完整性,且人员、设备的投入缺乏项目的针对性或合理性的,得1分; 差:未对本工程人员、设备投入计划进行陈述,得0分。 (5)对项目设备、材料质量的保障措施的陈述: 优:有完整的设备、材料质量的保障措施,且措施合理、可行的,得5分; 良:设备、材料质量的保障措施缺乏完整性,或者保障措施缺乏合理性或可行性的,得3分; 中:设备、材料质量的保障措施缺乏完整性,且保障措施缺乏合理性或可行性的,得1分; 差:未对项目设备、材料质量的保障措施进行陈述,得0分。 (6)投标人答辩人陈述完成后,对评委提问的应答情况: 优:应答条理清晰,问题阐释清楚,得5分; 良:应答条理不清晰,或问题阐释不清楚,得3分; 中:应答条理不清晰,且问题阐释不清楚,得1分; 差:未回答或答非所问,得0分。 注:①投标人未参加答辩的,得0分。②答辩顺序的确定:按《开标记录表》中顺序进行答辩。③答辩人员的到场要求:投标人答辩人(仅限1人),在答辩时须提供答辩人员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以及投标人答辩人近一个月(2025年6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核对确认身份后方可参加答辩。投标人答辩人未能提供以上材料核对的不予参加答辩环节。④招标人另行通知答辩时间、地点,投标人在答辩当天按通知时间到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指定区域等候。⑤答辩形式与要求:答辩人员按要求进入答辩区域;答辩人员先陈述,评委针对陈述内容进行提问,由答辩人员进行解答。⑥答辩时长控制:答辩人陈述时长控制在10分钟内。 |
2 | 企业资信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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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0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67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1、完成业绩的数量为12个(含12)以上的,得10分; 2、完成业绩的数量为8-12个(不含12)的,得5分; 3、完成业绩的数量为4-8个(不含8)的,得2.5分;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2.2 | 工程获奖 | 8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质量奖或安全奖项的,1项得0.5分。 本项最多得8分。 |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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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如投标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集团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的人员,但包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人员;同样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也不得使用集团公司的人员。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2025年6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
(2)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以发证时间(生效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职称证只按最高职称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
(3)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以执业证的注册类别为准,须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zcaqgcscx/index.html)的查询截图及注册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
(4)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同时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站(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查询结果网上截图(执业状态栏显示正常)及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
(5)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2.【企业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业绩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同时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规模、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等信息的页面)。不提供项目名称及业绩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业绩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业绩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业绩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业绩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业绩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施工费用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工程获奖】:
(1)工程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①国家级工程质量或安全奖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工地(原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省或市级质量或安全奖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取得成立登记批准,需要提供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其登记备案)颁发的质量或安全类工程奖项,其它如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钢结构、装饰装修、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②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质量或安全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不予评审。
(3)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施工合同或业主证明或评审申请材料或批复文件或竣工验收文件等)体现其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身份,否则不予计分。
4.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得分。
评委签名: 日期:
附件二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标格式1:技术标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
第一册 【技术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 (填写投标人单位名称)
日 期:
目 录
技术标格式2:
资格审查文件
(根据《资格审查表》顺序编制,并清晰标记证明材料所对应页码,便于评委查找,未存放于该处的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关于本项目属于部分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说明:
(1)关于招标公告九、投标人合格条件第13点中为大型企业或中型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由投标人出具的一份《承诺函》(格式后附)。
(2)投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的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除以下1)、2)情形,投标人的中小微企业情况不被认定;
1)若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该投标人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若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该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招标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承诺函格式(投标人属于大型企业或中型企业的提供)
承诺函
致:华南理工大学
如我方中标承建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东十二、西十四学生宿舍维修工程 ,我方承诺:
中小微型企业累计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型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且拟分包的单位与我方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华南理工大学的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东十二、西十四学生宿舍维修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东十二、西十四学生宿舍维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需按照本项目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而非按照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出具。投标人须按声明函格式填写自身数据。
2、《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中小微企业提供。
3、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招标项目所属行业,作为填写本声明函招标项目所属行业及判断承建(承接)企业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依据。
5、投标人可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判断承建(承接)企业属于大型、中型、小型还是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华南理工大学的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东十二、西十四学生宿舍维修工程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技术标格式3: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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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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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人工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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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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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暂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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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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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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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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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所持证书编号 | 姓名: 所持证书编号: |
技术负责人姓名及所持证书编号 | 姓名: 所持证书编号: |
专职安全员姓名及所持证书编号 | 姓名: 所持证书编号: |
备注:本格式文件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及企业资信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证明材料页码索引 | |
---|---|---|---|
1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 技术负责人 | 第 页,共 页 |
安全负责人 | 第 页,共 页 | ||
造价负责人 | 第 页,共 页 | ||
质量负责人 | 第 页,共 页 | ||
2 | 企业资信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第 页,共 页 |
工程获奖 | 第 页,共 页 |
注:按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中《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要求按上表顺序逐项编排,并将相应项的证明材料按顺序排放。
(招标人):
我方承诺,如中标承建 (项目名称),将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点 进行响应的基础上自行组织施工。并承诺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所附的 施工组织设计要点 基础上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注: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未响应。
技术标格式6:
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投标单位名称: |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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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与编制技术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技术标格式7: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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