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芽山景区太阳能系统建设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CXB20250705)
芦芽山景区太阳能系统建设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公开询比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芦芽山景区太阳能系统建设工程
1.2采购人:宁武芦芽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筑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针对景区内 4 个位于不同区域、无法接入国家电网的生态卫生间,需设计并建设一套太阳能发电系统,解决卫生间照明、通风、洁具运行等日常用电需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芦芽山景区太阳能系统建设工程,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工期:7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宁武芦芽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要求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并加盖会计事务所公章。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证书)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业绩要求:/
(5)信誉要求: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其他要求:(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报价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需显示所属日期,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或新开户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其他: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7日10:00至2025年07月10日1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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