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县平子镇中心小学餐饮楼及附属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2025]7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5年省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和教育领域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宁县平子镇中心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县平子镇中心小学餐饮楼及附属维修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宁县平子镇中心小学院内
2.3 建设内容和规模:拆除原有操作间80平方米、面砖墙面150平方米、原有厨房墙体及开门洞14立方米、灶台2个、原有卫生洁具及给排水管道1项;拆除及新做餐饮楼铝扣板顶棚108平方米、地砖地面108平方米、乳胶漆墙面1490平方米、乳胶漆顶棚590平方米;更换门窗;新做餐饮楼混凝土硬化100平方米、面砖墙面280平方米、空心砖封堵墙体1立方米、墙体砌筑8立方米、墙裙150平方米、真石漆墙面440平方米、室内管沟12.6套、排水沟20.8米;清理室内管沟 55米;购置并安装开关 23个,插座38个,灯77盏,动力照明配电箱2台;购置油烟机2个、干湿分离器2个、成品操作台(大理石面层)1套,成品更衣室衣柜1套、成品陶瓷洗涤盆2套,成品不锈钢洗池2套,隔油器5套。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8日
2.5 招标控制价828332.97元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拆除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全部工程。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8 质量目标:合格。
2.9 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4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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