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化验室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53A00625001272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化验室建设工程施工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化验室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化验室建设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2.3、项目概况: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拟建设六台33000kVA工业硅电炉生产系统及配套公用辅助工程。公用辅助工程包括:原料系统、余热发电装置;脱硫脱销设施、110kV GIS户内开关站及供配电设施;有组织及无组织除尘设施;循环水设施、安全、消防设施;雨污处理设施;脱盐水制备系统,产品精整、硅块破碎系统;原材料库;空压站、氧气站、集控楼、挡墙及边坡治理;化验室、磅秤房、浴室等;
2.4、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95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1.化验室桩基施工50日历天,主体结构施工45日历天,装饰装修(楼地面、墙柱面、顶棚、屋面工程,供电供水系统、消防、暖通、通信、电气、照明,门窗,卫生洁具)、室外附属工程(地坪、道路、路灯、绿化、散水、给排水系统等)等相关建筑工程施工40日历天。
2.磅秤房及其相关工程施工计划总工期20个日历天(与化验室同步施工)。
3.浴室工程施工计划总工期60个日历天(新建化验室建设完成之后,将原有化验室相关仪器设备搬迁至新建化验室后施工,工期包含原有化验室拆除及新建浴室施工)。4.总图道路计划工期20个日历天(原有道路进行扩宽改造)。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化验室建设工程施工,建筑面积约为1740m2,建设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及相关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装饰装修(楼地面、墙柱面、顶棚、屋面工程,供电供水系统、消防、暖通、通信、电气、照明,门窗,卫生洁具)、原有建构筑物拆除、室外附属工程(地坪、道路、路灯、绿化、散水、给排水系统、电缆沟及桥架、防雷接地、地下管网、挡墙等)等相关结构建筑工程。
2.5.1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电硅节能环保项目化验室的建设工程施工中所含工程量,详细内容见清单附件。
2.5.2按照设计要求、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以上施工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2.7、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执行国家、地方现行有效的最新相关行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强制规范要求及验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
(5)《钢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6-2021)
(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
(8)《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50252-2018)
(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59-2014)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16)
(12)《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2013)
(13)《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程》(DBJ53/T-23-2014)。
投标人应根据相关国家级行业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专业要求及本招标文件界定的承包范围与工作界面,为完成招标工程从施工准备、准入、动迁、现场施工等工作,达到工程中间交接条件,完成工程中间交接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工程交工验收,并负责成品保护、竣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维修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工作。
2.8、资金来源:自筹,已到位。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报价方式及控制价: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模式报价;投标人所报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671018.5元),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1)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应承担过不少于2项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文件或甲方证明等有效材料。(类似业绩定义: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或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m2的建筑工程)。
(2)装修工程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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