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执法场所改造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 某单位执法场所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上海市崇明区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拆除现有部分门窗、墙面、灯具等,新建轻钢龙骨隔墙、门、给排水工程,新装卫生洁具、灯具、空调、强电管线桥架、综合布线等设备设施。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4计划工期:3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合同中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交付建设单位使用以及保修期内的工程修复等全部内容。
2.6最高限价:909503.78 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4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及2024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二)投标人需要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书)。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
文章推荐:
卫生洁具材料-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七分公司-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项目采购延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