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查社区村庄无害化户厕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842025002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查社区村庄无害化户厕改造工程已由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东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审批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东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查社区村庄无害化户厕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东查社区
2.2建设规模:东查社区户厕标准砖砌三格式化粪池、一体式化粪池、卫生洁具、化粪池砼盖板、砼路面拆除并恢复等,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计划工期 |
3212842025002201 | 东查社区村庄无害化户厕改造工程 | 东查社区户厕标准砖砌三格式化粪池、一体式化粪池、卫生洁具、化粪池砼盖板、砼路面拆除并恢复等,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 27.002801 | 45天 |
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立即进场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70%,余款于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无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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