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省招字【2025】第13号
本招标项目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湖院区病房提升改造设计项目已经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委托,现就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名称: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湖院区病房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1.2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民德路 1号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湖院区;
1.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暂定43774.5平方米。
1.4工程总投资:16706.79万元
1.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湖院区医疗中心大楼部分病房提升改造。包括医疗中心大楼二层、四至十八层、二十六层病房修缮,现有消防平面不做改动,消防设施仅作保护性拆除及安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将现有四人间病房改为三人间、三人间病房改为两人间、部分两人间病房改为单人间。提升后单人间病房 173 间,两人间:病房 353 间,三人间病房 40 间,25 床 ICU 病房 1 间,11 床 ICU病房 1 间及 33 床血透室 1 间,核减开放床位数 602 床,开放床位数由 1670 床减为 1068 床。2.病房层(不含楼电梯间)的内装修更新、卫生洁具更换、无障碍设施完善、照明设施更换、空调末端更换、给水系统改造和屋面防水翻新。3.升级综合网络布线系统。4.增设物联网基础设施、病房智能交互终端。5.更换 4 台电梯、更换 10 套真空泵和 4 套空压机、更换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和更换 2 台热水水箱。
1.6设计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7设计总工期要求:设计总工期为45天,其中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2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 招标范围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湖院区医疗中心大楼部分病房提升改造设计调整(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二次深化设计)、满足施工需要的 BIM技术运用、后续现场服务及竣工图。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电梯、消防、室内装修(含精装修及效果图)、软装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隔帘轨道、输液架、家具窗帘等内容)的整体合理布局及设计、智能化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现状图纸绘制和改造设计。设计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分析和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各阶段设计调整修改深化(可能进行多轮),配合各类政府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施工期间派驻常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服务,设计变更调整深化,参加竣工验收,配合预结算等;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招标、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同时本项目设计阶段采用BIM技术,要求BIM模型与施工图同步提交并在施工阶段同步优化调整,在工程竣工后向招标人移交最终完整BIM运维模型。
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条件, 具备授予合同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 , 并应提供下列证件及材料。
2、具 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评审依据: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评审依据: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4)拟派设计负责人一名: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 5)拟派结构设计负责人一名: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结构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 6)拟派软装设计负责人一名: 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室内设计或建筑装饰或环境工程或装饰工程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 7)拟派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装饰专业、电气专业、暖通专业、给排水专业、智能化专业负责人各一名。
注:( 4)、(5)、(6)、(7)所列设计人员须由不同人员担任,不得兼任。
评审依据:( 4)、(5)提供相关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上述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 原件扫描件和 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 6)提供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上述相关专业的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原件扫描件和 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7) 提供 上述 相关 专业的一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上述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 原件扫描件和 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 8 ) 拟派设计负责人近五年至少具备一个总建筑面积 35000 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注: 1.近五年指20 20 年 4 月 2 6 日至投标
文章推荐:
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难园区孵化平台建设工程项目(一期)、邻水经济开发区高滩片区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卫生洁具采购
[省本级]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湖院区病房提升改造设计项目招标公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