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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学校大东校区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 2022-06-16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学校大东校区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6-17 至 2022-06-23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学校大东校区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学校大东校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0-03335

项目名称: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学校大东校区物业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90,000.00

最高限价(元):1,5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物业基本情况

我校大东校区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205号。学校院内有主教学楼、实习教学楼、学生食堂、教师食堂、学生宿舍、实习厂房以及操场、体育馆、艺术楼等。全校占地面积25714平方米,建筑面积15778平方米。现有在校学生800多名、教师100多名。南塔校区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39巷2号。占地8800余平米,建筑面积8219平米。现有师生200余人。

二、委托物业管理事宜

(一)学校运行保障设施的维护、运行和管理

负责校园内强电弱电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维修和管理,供暖系统、消防系统、设备阀门管道的维修维护,饮用水设施、设备的维护清洁,污排雨排系统的清理与维修。

1.学校供电系统:负责全校教学、生活及实习设备运行用电供电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保证正常安全供电。

2.给排水、供暖系统:负责全校师生生活、卫生用水设施、水暖系统的维护维修,保证排水设施畅通,及时清除各类故障,负责卫生洁具的管理维护维修。

3.普通教育教学设施的维修。包括桌椅、门窗及其它日常杂修等。

(二)卫生保洁

1.负责全校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包括校园内公共地面、操场、花坛等,包括教学楼、实习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建筑物内公共走廊、楼梯地面及扶手、门窗等。

2.负责校内所有垃圾的收集、集中清运工作。

3.负责全校所有卫生间的卫生保洁工作。包括卫生器具、洁具及地面墙面门窗的定期清洁。

4.负责卫生消杀工作。做到每月消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需要增加消杀频率。

5.负责冬季校门处责任区、校园道路、停车位的除雪工作,参与学校操场的除雪工作。

6.负责校园绿化的养护工作。

(三)安全保卫、消防管理

1.负责全校区域内24小时公共秩序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门卫24小时值班室值班及外来人员登记接待、引导等工作。

3.负责全天候门禁管理和安全巡查。负责出入校园车辆的查验、登记工作,对停车场进行必要管理。

4.负责全校范围内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师生违规行为,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办公及生活秩序。

5.负责24小时安全、消防监控系统的运行监视(包括:设施巡查、报警信息处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操作;其他消防设施操作、室内外消火栓、消防软管等,遇有不正常情况及时处理或及时报告学校安保部门。

(四)师生食堂运行

1.负责学校大东校区学生食堂、教师食堂的正常按时开餐(两个食堂同一个厨房、同一个灶间)。其学生用餐人数为800余人,一日三餐,周六周日不停餐;教师食堂用餐人数100余人,一日两餐。

2.负责学校南塔校区学生食堂、教师食堂的正常按时开餐(两个食堂同一个厨房、同一个灶间)。其学生用餐人数为200余人,一日三餐,周六周日不停餐;教师食堂用餐人数30余人,一日两餐

3.食堂管理员由学校人员担任。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务必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服从工作分配及安排。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负责登记来访人员生活地区,严格控制来自疫情中、高险地区人员的输入。

2.严格坚持进门登记、扫码、测体温、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禁止不必要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3.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纪律,不得随意出入疫情中、高险地区,如需要则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4.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对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

5.做好培训及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控知识以及文明用语、文明礼仪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技能和防控知识。组织学习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针对疫情防控文件,提高广大物业员工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

三、各项物业服务岗位(人员)需求及服务要求(44人)

(一)项目经理(1人)

服务要求:负责物业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及与学校方的沟通联系。

(二)学校运行保障设施的维护、运行和管理(4人)

1.服务人员:综合维修人员4人(其中电工2人,水暖1人、杂修1人),电工须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服务要求:确保大东校区及南塔校区的电、水、暖的正常供应,保证职责内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排水系统畅通。对临时报修的故障和维修任务,要立即到场处理,及时排除。

(三)卫生保洁(10人)

1.服务人员:大东校区主教学楼内保洁员3人,学生宿舍、实习教学楼内保洁员3人,室外保洁及垃圾清运员2人;南塔校区内保洁员2人。遇有大型清洁任务,所有保洁人员可集中工作。

2.日间工作,轮流休息,每周休息一天。

3.服务要求

楼内保洁要求及标准:

①地面、楼梯,每天上、下午各拖擦(湿拖)一次;

②楼梯扶手、墙裙、踢脚线、大门玻璃两侧、窗玻璃内侧、窗台每天擦拭1次;

③安全警示标牌、电源开关、走廊内盆景、摆设,每天擦拭一次。

④门窗框、无玻璃门、壁灯,每周擦拭一次;

⑤楼内垃圾随时清理。

上述项目的合格标准为:无可见物、无灰尘、无污渍、可见本色。

卫生间保洁要求及标准:

①120个便池、水房地面及水池每节课拖擦一次,每天水洗不少于二次,如有积物随时清理。保持卫生间内垃圾筒清洁;

②每天随时对60个洗手盆、17个拖布盆擦洗,如有杂物或堵塞立即清理;

③卫生间、洗漱间的瓷砖墙面、厕室门及隔板保持光洁,如有污渍随时清理;定期消毒,每天喷洒空气清新剂。

④卫生间门帘每天清洗、每天更换;镜面每天擦拭,如有污物随时清理;

⑤男小便斗池连续投放香球,不得间断;及时发现便池、男厕小便斗池等清洁设备问题并处理、报告。

上述各项的合格标准为:做到“八净”、“八无”。即:墙砖净、地砖净、便池净、小便斗净、门窗玻璃净、窗台净、选手盆净、墙面镜净;四壁无尘、无污渍、玻璃无水渍、地面无杂物、手纸无落地、便池无便迹、室内无异味。

楼外校园保洁及垃圾清理要求及标准:

①校园所有非绿化处每天清扫一次,随时清理出现的各种杂物;

②每天早晨上课前、晚上放学后(宿舍学生就寝前)两次清理收集楼内各处垃圾,运至校园垃圾集中存放处;

③每天垃圾运出校园后,清理一次垃圾存放场地;

④每学期疏通一次主要排污管道。排污支管出现堵塞随时清理疏通。

⑤按时完成冬季除雪任务。

以上各项的合格标准为:做到“七净”、“九无”。即:场地净、路面净、边石净、墙根净、绿地(花盆)净、外楼梯净、污水口净;无杂物、无卫生死角、无“树挂”、“线桂”、无乱堆乱放、无浮土、无乱写乱画(地面墙面)、无广告小招贴、无杂草(包括雨搭)、雨后路面无积水。

(四)安全保卫、消防管理(11人)

1.服务人员:秩序维护8人,消防管理3人。24小时在岗,倒班。

2.人员要求:男性,高中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35~60周岁之间,身高168cm以上,身体健康必须是无前科劣迹人员。消防管理人员须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服务要求及标准

①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做好值班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②专业制服着装。工作中做到仪表端庄、礼貌待人;严禁酒后上班、上班饮酒,严禁在岗睡觉或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

③明确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沉着应对、果敢处置突发事件。

④严格履行来访人员接待管理制度,不徇私情,警惕校门口外来人员的异常动态。

⑤节假日学生离校期间,要协助学校维持好校门秩序。学生和教师离校后要保证学校安全。

⑥严格执行校园24小时巡查制度,严密监视报警系统和其它监控系统,作好相关记录。

⑦禁止商贩(外卖)进入校园售送任何商品。负责做好报纸、信件、及师生快递邮件邮包等收发工作。

合格标准:以学校安保部门、当地派出所、上级主管安全部门检查合格为准。

(五)师生食堂服务(18人)

1.服务人员:厨师6人、配餐师3人、水案3人、面点师2人、洗消工4人。

2.服务要求及标准

1负责学校大东校区学生食堂、教师食堂的正常按时开餐(两个食堂同一个厨房、同一个灶间)。

其中:学生用餐人数为800余人,一日三餐,周六周日不停餐;教师食堂用餐人数100余人,一日两餐。

2负责学校南塔校区学生食堂、教师食堂的正常按时开餐(两个食堂同一个厨房、同一个灶间)。

其中:学生用餐人数为200余人,一日三餐,周六周日不停餐;教师食堂用餐人数30余人,一日两餐。

3食堂管理员由学校人员担任。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务必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服从工作分配及安排。

4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明(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5注意工作安全,遵守相应的安全防护规定,避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6自觉遵守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

合格标准:以食堂管理规章制度、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为标准,学校以及所在地区食药监督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以检查合格为准。以食堂管理员考核合格为准。

四、其它事项说明

1.学校对物业服务实行月考核,按考核标准严格考核。满意率应达到100%,学校将按考核合格率支付服务费用(年服务费/12*考核合格率)。

2.报价中应包含的项目有员工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费、税金、福利费、劳动保护、服装费、清扫保洁工具及清洁用品、药品费用。

3.供暖期,水暖工值夜班。

4.除食堂人员外,其他物业人员在校有偿就餐。

5.物业费由物业公司先行垫付。学校按合同分期支付。

6.按照具体服务情况据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6月2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学校

地 址: 北海街205号

联系方式: 024-24823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22890043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枫

电 话: 024-22896613、2289004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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