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采购场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37-G1006
项目名称:采购场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特征: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深度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工程结算、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审计,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墙面拆除、墙面粉刷;门窗翻新;地面打磨修补;吊顶拆除及更换;水电线路(含内外网线路)改造、安装监控、消防设施;部分防盗门更换;屋面防水处理;卫生间翻新改造;灯具、管道、洁具更换等。
建设地点: 天津 市 河东 区
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对底商一、二层部分房间改造为具备组织采购活动功能的综合服务区域,总建筑面积约320平方米,共计二层。估算价: 70(万元)
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内容。
施工周期:设计工作完成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工作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内容。施工周期:设计工作完成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工作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3.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3.5投标供应商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互联网http://www.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提供在线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6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4)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项目已竣工验收)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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