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0日10时至2024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9/01)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房屋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希办新华社区御景华苑1#商业楼-1-301、1#商业楼-1-302号商业用房。未办理产权证,坐西朝东,为钢筋混凝土结构7层,所在层数为3层,建筑面积合计1130.46平方米(其中301为239.81平方米,302为890.65平方米)。室内装饰情况:外墙石材饰面。室内前厅地面铺地砖,内墙贴壁布,做背景墙,包立柱,吊顶,断桥铝合金窗;套房内铺地砖,内墙贴壁布,套装门,断桥铝合金窗。卫生间铺地砖,贴瓷砖,吊顶,安装洁具。估价对象水、电、暖、消防、电梯配套。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本次拍卖包括房产及其所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可移除及移除不经济的室内装修及配套设施,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及其它权益、财产。
注:该房屋与相邻-1-303 打通共同出租,租期至 2038 年 3 月 31日止,现为玄友养生足道使用。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3600798.00元;保证金:36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约定:因法院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行为,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拍卖标的物成交之日或尾款缴纳之前,被执行人履行全部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可撤销本次拍卖。撤销后本院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如竞买人参与本次拍卖,视为同意本约定。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内蒙古宏伟拍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拨打电话15647937776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由法院统一组织看样,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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